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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11-15 10:26    文字:【】【】【
    摘要: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0年的发展,公司走出了一条有太阳纸业特色的企业发展道路,已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林浆纸一体化综合性造纸上市公司之一。 2012年,领先于行业推动公司“调结构、转方式”,实施 “四三三”发展战略;近年来,公司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了山东、广西和老挝“三大基地”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产业用纸、生物质新材料、快速消费品三大部分,产品实现了多元化配置,主要产品包括文化用纸(双胶纸、铜版纸)、包装用纸(牛皮箱板纸、瓦楞原纸)、食品纸(淋膜原纸等)、快消类产品(生活用纸、湿巾等)、特种工业纸、 木浆产品(溶解浆、化学浆、化学机械浆等)。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轻工造纸业,造纸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关系密切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纸及纸板的消费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国是全球纸和纸板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1-12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3,583.9万吨,同比增长883.3万吨,增速6.8%,首次突破13,000万吨大关,创历史新高。

      2021年是我国造纸行业跌宕起伏的一年,这一年经历了新冠疫情的反复、国际航运对供应链的影响、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同时面对国内从传统能源时代向新能源时代转型中形成的区域性、突发性能源供需缺口冲击等诸多不稳定性因素的干扰,全行业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总量稳步增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中国造纸产业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稳健前行。

      人民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对纸产品的需求、国内外发展环境、国家政策、行业技术的发展、供需失衡等因素对我国造纸工业的发展造成影响,也使我国造纸行业的发展显示出较为明显的周期属性。2021年初,伴随着商品木浆价格的快速上涨,以木浆为原材料的文化用纸、白卡纸等纸品价格随即攀升,纸价从周期底部行至周期顶部仅用时一个季度。2021年二季度以后,海外纸品的进口量增加、国内纸品的出口减少,中国市场在进出口的影响下供给快速增加,相关产品的市场售价随即回落。三季度以来,国内煤炭价格大幅波动,海外纸品进口压力居高不下,国内市场需求相对平淡,供需关系恶化导致纸企盈利逐步下行,木浆系纸品盈利于四季度行至历史周期底部。报告期内,以废纸为原料的箱板纸等包装类纸品,在国家“禁废令”的指引下正式进入“无外废”时代,优质纤维的短缺导致箱板纸价格出现明显分化,以优质纤维为原料的高档箱板纸价格走高,与之对应的低档箱板纸表现平平。

      随着我国在环保、能源等政策的调节和实施力度持续加强,行业落后产能不断退出,我国造纸行业整合进入加速期,未来中国造纸行业的发展虽然面临更多的挑战,但是困境中蕴含着更大的发展机遇,面向全球化的造纸市场,我国造纸行业将任重道远、砥砺前行。2022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第二年,展望2022年,世界经济复苏情况不明朗,全球主要产业的供应链仍难以得到有效恢复,也进一步推升了全球供应链成本,加剧了原材料和能源供需矛盾,虽然行业所处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并没有明显的改善,但是站在2021年四季度行业盈利周期的底部,随着供需关系的改善,国家稳经济政策相继出台,我国造纸行业的整体景气度在2022年有望逐步上行。

      经过40年的创新发展,太阳纸业在产品多元化、纤维原料多元化、企业国际化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走出了一条有太阳纸业特色的企业发展道路,已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林浆纸一体化综合性造纸上市公司之一,位列世界造纸前30强。“2021中国企业信用发展论坛”发布的2020中国企业信用500强榜单中,太阳纸业信用指数在造纸行业中位列第一。

      太阳纸业是国内重要的综合性纸、浆产品供应商,企业合并纸、浆总产能达到一千万吨,主要产品双胶纸、铜版纸、溶解浆、牛皮箱板纸、淋膜原纸等在国内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业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太阳纸业构建的山东、老挝、广西“三大基地”发展新格局将让太阳纸业的产业实现“一带一路”经济带、祖国沿海和内陆地区的全覆盖,补齐了战略位置布局上的短板。公司将借助良好的产业布局,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打造最优的“林浆纸一体化”体系,提升公司对原料的掌控能力,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凸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三大基地”稳定运行和项目顺利实施将有效提升企业发展的硬实力和软实力,真正使太阳纸业成为进可攻、退可守,具有攻守兼备能力的“林浆纸一体化”上市公司。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并由其出具了《2017年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太阳纸业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述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太阳纸业《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6笔应收账款,金额共计10,237,739.17元予以核销。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主要原因是:账龄超过5年,已形成坏账损失。公司曾经多种渠道催收无果,经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该债务人因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故该部分款项确实无法回收。

      公司未来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清理挂账或及时取得费用凭证;加强客商评审力度,加强付款信誉调查,及时沟通协调收款,对收款严重违约的客商及时提起法律诉讼以减少坏账发生可能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损益不构成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解释第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已采用解释第15号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2年 4月 29日 15:00-17:00召开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文字问答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独立董事李耀先生、财务总监王宗良先生、董事会秘书庞福成先生。

      (一)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15:00-17:00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该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全面了解,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公司“投资者关系”专栏查看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投资金额: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含)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公司进行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投资金额: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4、 交易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 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市场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从而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带来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成的操作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交易对手管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产品选择:公司仅进行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并考虑评估交易商品在市场上需具备一般性、普遍性,以确保各项交易到期时能顺利完成交割作业。

      4、 制度完善: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5、监督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1、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2、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有利于控制交易风险。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我们同时将积极关注后续公司在实际操作时的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保证该行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进行,并及时与公司审计部、财务部沟通,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研究,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健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持公司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含)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3、独立董事专项说明以及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是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太阳”)提供担保,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广西太阳向银行融资,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太阳”)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银行贷款额度,该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滨海大道与新二路交汇处西南角

      5、经营范围:林木种植;木浆、木片及纸、纸板的研究、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造纸用原材料的收购;热电的生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储设施管理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银行贷款额度,公司为子公司本次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广西太阳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广西基地北海园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负责实施,投资实施的纸、浆项目包括55万吨/年文化用纸项目、12万吨/年生活用纸项目和配套的80万吨/年化学浆项目、20万吨/年化学机械浆项目。上述纸、浆项目均已经在2021年度成功试产,项目的全面投产为广西太阳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鉴于广西太阳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本次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12.31)的比例为32.72%。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2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收费总额2.7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控机制健全,严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职业风险基金,并设立职业保险赔偿制度,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1 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王传顺,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商辉,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未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亚许,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太阳纸业《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蕴宝先生、陈关亭先生、罗奕先生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耀先生、徐晓东先生、王晨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太阳纸业《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太阳纸业《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6。

      太阳纸业《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该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其理由为:向投资者回馈公司成长的收益,履行对公司股东作出的现金分红承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2)第371A009853号】,公司2021年度税后净利润为2,296,092,929.40 元,该利润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2021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2,296,092,929.40元,据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含税)现金股利。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额度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的形式,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现金分红承诺。故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企业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完善,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太阳纸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太阳纸业《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太阳纸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说明》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圣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太阳纸业纸板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7。

      太阳纸业《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9。

      1、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6月28日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一定变化。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累计转股数量为7,459股。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 修 订 对 照 表刊登在202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根据本次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做相应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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